河北作协会刊《河北作家》,是沟通全省作家会员、及团体会员单位的平台。近年来在宣传党的文学方针政策,传播文学信息,加强会员交流,促进河北文学繁荣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。为进一步团结广大会员,凝聚文学正能量,建设经济强省、美丽河北提供文学助力,特组织首届《河北作家》征文活动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河北省作家协会 承 办:《河北作家》编辑部
二、征文范围
面向本省广大会员。
三、征文要求
1.美丽河北是环境之美、时代之美、生活之美、社会之美、百姓之美、山河之美、人文之美的总和,作家创作中应准确把握而非图解,一切美文均在征文之列。
2.体裁为精短小说(字数不超过10000字)、散文、诗歌(其他体裁暂不接收)。
3.参赛作品要求必须是纯文学作品,内容健康向上,具有一定的思想性、可读性。
4.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,且未公开发表、出版。如发现有剽窃、抄袭以及非首发等情况,一律取消评奖资格。
5.来稿请注明“美丽河北·《河北作家》征文”字样,并写清投稿人姓名、单位、地址及联系电话。所有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四、评奖及奖项设置
征文截止后,将邀请作家、评论家、编辑等组成评审委员会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评选出相应奖项。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10名,优秀奖若干。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。优秀组织奖2名,颁发奖牌(奖杯);获奖作品择优在《河北作家》刊发,并视情况结集出版。
五、征文时间
征文自2016年4月1日起,至2016年8月31日止。
六、投稿方式
来稿请寄: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《河北作家》编辑部 邮编:050021
电子信箱:hbzj8005@163.com
联系电话:0311-85808005 李红英 0311-85800063 卢会发
《河北作家》编辑部
2016年3月15日